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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二、办理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1、准备申请书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申请书件:
(1) 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续展规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