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洋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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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

版权登记作用: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通过对作品著作权登记或软件著作权登记来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问题造成的著作权纠纷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
一、 什么是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二、 谁能申请作品登记?
(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
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三、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办理时限有多长?
自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四、版权登记保护范围
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14)、计算机软件;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版权登记: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 作品著作权登记
作品著作权登记是用法律的手段保护作者的创作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和模型等作品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一、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由作者签字);
   6、委托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作品样本的提交内容为:
   (1)、文字作品的,提交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等;
   (2)、口述作品的,提交录音带或笔录等可以记载该作品的文件;
   (3)、音乐作品的,提交作词作曲的乐谱或录音后的磁带或光盘;
   (4)、舞蹈、杂技、戏剧、曲艺等艺术作品的提交动作、姿势、表情等设计,以书面或是其他形式固定下来,如将其用口述出来而录在磁带中或存于计算机中;或将动作的讲解及示范同时用音、像磁带固定下来,等等;
   (5)、美术作品的,提交原稿复印件或图纸或作品照片等;
   (6)、摄影作品的,提交胶卷或光盘的复制件,或照片等;
   (7)、电影作品类的,提交拍成的影片,即电影、电视、录像等;
   (8)、图形作品的,提交图纸;模型作品的,提交模型照片;
   (9)、汇编作品的,按照汇编后作品的形式提交样品;
   (10)、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11)、如有其他作品不能够确定作品形式的,不能确定如何提交作品样本的,请与法务部联系。
二、作品著作权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 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 通知缴费 → 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 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 审查 → 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 公告
三、作品著作权登记办理时间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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